数学与信息工程系兼职实验员工作职责
我系现有11个专业实验室,按照学院要求结合我系实际,每学期确定5名兼职实验员协助专职实验员管理实验室,并按照规定补助相应的工作量。兼职实验员的选聘遵循谁使用谁管理,人人参与的原则,规定每位教师每两年最多担任三个学期兼职实验员,每四年至少担任一个学期兼职实验员。为规范实验室使用和管理,兼职实验员需履行以下工作职责:
1.每学期第一周上交《兼职实验员工作计划表》,每周要到所负责的实验室至少工作一次,按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到专职实验员办公室填写《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》。
2.负责本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的日常管理,每周至少组织学生打扫一次实验室。
3.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教师用《实验室使用记录》和学生用《实验室使用记录》的填写情况,未及时填写的要做好记录,并及时反馈给专职实验员。
4.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简单维修,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填写在与设备对应的《实验室使用记录》上,并报告给专职实验员。
5.对于没有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人员,将上报系部领导,并酌情扣除相应实验员工作量,一学期三次以上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人员,将不再聘用为兼职实验员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数学与信息工程系
2015年4月1日